【案例主題】

倒簽提單造成承運人與托運人責任爭議。

【案例概要】

裝船延誤後以倒簽提單掩飾實際日期,買方依文件信賴主張延遲損害。

【案情介紹】

ABC公司出口貨物,實際裝船日晚於契約要求,為避免買方取消訂單而要求承運人倒簽提單。貨物延遲抵達後,買方向托運人與承運人求償。

【案情分析】

倒簽使提單記載失真,承運人與托運人均難以以一般延遲抗辯免責;核心在文件不實與買方信賴。

【爭議大綱】

承運人是否因倒簽負更高責任;托運人主導倒簽是否需共同負責;損害範圍如何認定。

【意見討論】

托運人主動要求倒簽,責任通常較重;承運人明知仍配合,亦應負責。

【參考解答】

托運人與承運人應共同承擔責任,內部再依過失程度分配。

【相關法規】

涉及海運提單真實記載義務及國際貨物買賣下運輸單據提供義務。

【大綱】

實際裝船延誤 → 倒簽提單 → 買方信賴 → 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