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實際托運人認定。
【案例概要】
提單僅記貨代為Shipper,但實際出貨與控制貨物者為ABC公司。
【案情介紹】
貨物遭海外買方拒收後產生運費與滯箱費,承運人向ABC追索,ABC以提單未記其名為由抗辯。
【案情分析】
托運人身分不應只看提單表面記載,還須考察委託、出貨、控制與契約關係。
【爭議大綱】
提單記載與實質交易關係何者優先;實際托運人是否應負費用。
【意見討論】
貨代列名並不當然排除貨主的實質托運人地位。
【參考解答】
依實際交易關係,ABC可被認定為實質托運人並負相應費用。
【相關法規】
涉及海上貨物運輸契約、托運人定義與代理關係。
【大綱】
貨代列名 → 實際貨主控制 → 拒收 → 實質托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