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實際托運人認定。

【案例概要】

提單僅記貨代為Shipper,但實際出貨與控制貨物者為ABC公司。

【案情介紹】

貨物遭海外買方拒收後產生運費與滯箱費,承運人向ABC追索,ABC以提單未記其名為由抗辯。

【案情分析】

托運人身分不應只看提單表面記載,還須考察委託、出貨、控制與契約關係。

【爭議大綱】

提單記載與實質交易關係何者優先;實際托運人是否應負費用。

【意見討論】

貨代列名並不當然排除貨主的實質托運人地位。

【參考解答】

依實際交易關係,ABC可被認定為實質托運人並負相應費用。

【相關法規】

涉及海上貨物運輸契約、托運人定義與代理關係。

【大綱】

貨代列名 → 實際貨主控制 → 拒收 → 實質托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