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提單記載與實際包裝不一致引發海關查扣

【案例概要】

ABC 公司出口化妝品配方原料,提單品名與實體包裝標示不一致,引發目的港海關查扣並延遲清關。買方因此要求賠償。

【案情介紹】

提單品名與外箱標示用詞不同,目的港海關產生疑慮而查扣貨物。

【案情分析】

提單與包裝名稱不必然要求逐字相同,但資訊不一致可能增加被認定為申報不實的風險。

【爭議大綱】

文件名稱不一致是否足以使托運人承擔全部清關延誤責任。

【意見討論】

托運人應盡量統一名稱,但海關查驗及延誤仍須依實際原因判斷。

【參考解答】

托運人 ABC 須承擔部分責任,但海關延誤部分不全由托運人負責。

【相關法規】

Incoterms 2020 文件要求:賣方須提供海關通關所需之正確文件。

【大綱】

品名不一致 → 海關疑慮 → 查扣 → 清關延誤 → 責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