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性質:劉榮輝《OBU實戰指南》歷史原書的融資案例,非稅務裁罰。 使用書中化名Alex Holding Company;背景、監理要求與貸款程序須按當時日期理解。

一、案情

二、四流+決策

  1. 商流: 境外控股公司與中國大陸營運工廠、臺灣母公司間是投資、買賣還是借貸?
  2. 資流: 授信申請、董事會授權、資金用途、建廠進度、母公司保證與當地外匯合規證據。
  3. 金流: OBU放款給境外借款人、用於建廠或採購,日後由營運現金流還本付息;誰是真正借款及還款責任人?
  4. 物流: 工廠設備何處採購、安裝、投產?是否有實際跨境貨物及進口紀錄?
  5. 決策: 集團由誰決定投資與借款?銀行如何判斷還款能力、實質受益人和國別風險?

三、討論

四、參考判斷

把跨境融資與避稅分開。 真正投資及設備採購能說明OBU資金調度價值;貸款利息、所得來源、銀行端稅負及關係公司間的保證費仍須分別依法律判斷。書中歷史監理做法不能當今日的申請程序。

五、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