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實務 9.1。以國際貿易定價異常說明資料探勘如何支援洗錢與恐怖融資風險偵測。
理解異常價格規則、風險警示與「異常不等於犯罪」的判讀限制。
原書描述執法機關分析進出口交易,關注透過高估進口或低估出口將資金移出一國的可能模式。
| 監測項目 | 原書規則/解讀 |
|---|---|
| 進口價格 | 高於進口價格上四分位者列入追蹤 |
| 出口價格 | 低於出口價格下四分位者列入追蹤 |
| 可能原因 | 所得移轉、逃稅/避稅、洗錢、恐怖融資,或資料庫錯誤 |
| 資料來源 | 美國商務部與商務相關機構的進出口交易資料 |
建立價格分布 → 算出四分位門檻 → 標示極端交易 → 進一步調查交易背景。分析輸出應視為風險警示,而不是直接定罪。
原書沒有提供交易樣本、四分位實際金額或命中率,因此無法計算異常交易數與準確率。
統計異常可以縮小人工調查範圍,但價格偏離也可能來自合法市場差異或資料錯誤。模型應支援調查,而不能取代證據與程序。
根據一份已計算四分位數的交易表,列出超過上四分位的進口與低於下四分位的出口,並把它們標為「待查核」而非「犯罪」;不得自行推斷動機。
問題: 若一筆進口價格高於上四分位,能否直接判定洗錢?
參考解答: 不能。原書明確列出多種可能解釋,包括資料庫錯誤,仍需進一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