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性質:臺灣國際貿易原書實務情境。 葉清宗《貿易金流實務疑難》第五篇「三角貿易案例篇」,以三角貿易換單、付款和風險為核心;並非已知司法或國稅局移轉訂價裁罰案。

案情

臺灣中間商向甲國供應商購貨,向乙國買方轉售,貨物直接由甲國發往乙國,不必先進臺灣。中間商可能需要分別處理上下游契約、付款、運輸及商業文件,並避免商業上不必要地向各方揭露採購底價。原書特別說明,買賣兩側的付款條件可不同,產生跨國、信用、運輸與匯率等多種風險。

教學速覽

討論題

  1. 中間商的價差可能補償哪些真正風險、服務與資金投入?
  2. 若中間商完全獨立於供應商,是否直接適用關係企業移轉訂價規則?
  3. 若中間商其實是製造商的關係公司,應再做何種常規訂價檢核?
  4. 買斷轉售與純仲介收佣金,在帳務及營業稅上應如何依交易實質區分?

參考判斷

正常保護採購價差與稅務/海關上不實申報是不同問題。 即使貨物流直達目的國,中間商若實際買斷商品並承擔市場與信用風險,其報酬可能不同於單純介紹佣金。若涉及受控交易,仍須進一步分析功能、資產和風險。資料用途應遵守交易保密與申報法律,不能把原書的商業風險管理解讀為修改海關價格的教學。

書籍與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