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類型:關務署2026年官方法規與港區清單,搭配電子零件供應鏈模擬。 臺灣七座港區為實際法定設置;下述出口交易為教學情境。
臺灣電子零件公司從多國採購零件,想使用自由貿易港區(Free Trade Zone,FTZ)集中、拆併櫃、檢驗、貼標、分批轉運及按不同客戶需求安排出貨。經理問:是否所有貨物只要進到FTZ,就能變成臺灣製造或全部免稅?
關務署2026-07-06公開七座: 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桃園航空、臺中港、安平港、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法源為《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及《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自由港區事業經核准後,可依法承作倉儲、轉運、轉口、分裝、組裝、檢驗、測試、加工等範圍的業務;必須依實際進出區、加工類型及貨物流向辦理通報、通關、帳務及必要稅費申報。
把貨物流向、法定許可活動、帳務、原產地與進口稅費分開。自由區可提升物流效率與合法加值,但商品原產地須按目的國稅則及適用原產地規則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