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 | 原書重點 | 現行教學重點 |
|---|---|---|
| DBU代理OBU | 境內分行可協助處理OBU業務 | 相關業務仍須依規定帳列OBU並落實KYC。 |
| 集中控管 | 融資、匯兌與進出口帳務集中處理 | 有利一致授信標準與交易監控。 |
| 徵信審查 | 重視大陸台商與境外公司的資訊取得 | 應擴大為國別、產業、集團、制裁與實質受益人風險。 |
本章重點不只在帳務,而是「資訊如何流進決策」。OBU跨境客戶資料分散,若業務、授信、法遵與帳務彼此割裂,就容易產生資訊落差。
金管會現行規定要求OBU對境外客戶確實辦理身分確認並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這使原書的「集中控管」概念在今日更具重要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