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書分析案例 14.4,把 Titanic 與其姊妹船 Britannic 的災難存活資料視為兩組比例比較,檢驗安全改良後的存活率是否有顯著差異。
Titanic 災難後,Britannic 在安全設計上做了改良;Britannic 後來也沉沒。問題是兩船存活率差異是否足以支持「安全改良有效」的判斷。
| 比較組 | 事件 | 分析結果 |
|---|---|---|
| Titanic | 冰山事故 | 乘員存活/未存活次數 |
| Britannic |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遭魚雷/水雷類戰爭事故 | 乘員存活/未存活次數 |
將兩船的存活與未存活次數建立為 2×2 表,由 Excel/R 計算比例差異與顯著性。人工智慧用來討論可比性限制,例如事故原因、乘員組成與救援條件不同。
| 項目 | 原書可確認內容 |
|---|---|
| 觀察 | 兩船存活率有劇烈差異 |
| 問題 | 檢驗安全改良是否造成統計顯著的存活率提高 |
| 精確次數/p 值 | 原書可讀文字未列出圖 14.9 的完整數字,正式數值應以該圖為準,不自行補造 |
即使比例差異達顯著,也不能把全部差異都歸因於船舶安全改良,因為兩次事故的原因、戰時情境、船上人員與撤離條件並不相同。這是「顯著差異不等於單一原因」的重要案例。
以下是 Titanic 與 Britannic 的實際存活/未存活次數與 Excel 比例檢定結果。請說明差異是否顯著,再列出至少三項使兩次災難不可完全視為隨機 A/B 實驗的混雜因素;不要補造歷史數字。
**問題:**如果 Britannic 的存活率顯著較高,可以直接把「安全設計」當成唯一原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