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快件錯誤交付與收貨人善意受領之效力
【案例概要】
ABC 公司寄送設計圖與 USB 給海外合作廠商,快遞誤送同樓其他公司。數日後快件尋回,但 USB 已遺失,貨主主張重製費及商業機密外洩損失。
【案情介紹】
快遞錯交已被承認,但高額間接損害與商業機密外洩是否實際發生難以證明。
【案情分析】
Cases 版本指出,若錯交達重大過失程度,責任限制條款可能不能適用,但賠償仍以可證明的直接財產損失為主。
【爭議大綱】
錯交是否構成重大過失,以及商業秘密風險是否屬已發生之可賠損害。
【意見討論】
抽象的外洩可能性與實際財產損失應分開舉證。
【參考解答】
快遞公司應就實際遺失與重製費負責;未能證明的龐大商業機密損失通常難全額支持。
【相關法規】
責任限制與重大過失原則:故意或重大過失可能使承運人不得援用責任限制。
【大綱】
快件錯交 → USB 遺失 → 重大過失 → 直接損失 → 間接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