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轉運接貨時未記載外觀瑕疵,導致責任爭議
【案例概要】
進口貨櫃抵港後由陸運公司接櫃,貨櫃外觀已有明顯凹痕,但交接單未記載。目的地開櫃後發現內部貨物受撞損,海運與陸運雙方互推責任。
【案情介紹】
陸運公司接收已有外觀異常的貨櫃時未作保留記載,後續發生貨損索賠。
【案情分析】
未於接貨時記載外觀瑕疵,可能形成貨物或貨櫃當時外觀良好的初步推定,增加接貨方舉證困難與責任風險。
【爭議大綱】
交接單無保留記載的證據效果,以及海運、陸運與 MTO 的責任比例。
【意見討論】
交接紀錄是分段運輸責任切點的重要證據,應即時記錄凹痕、破損、封條與照片。
【參考解答】
若凹陷明顯而陸運公司仍未記載,其責任比例可能提高;MTO 對外仍須依全程責任處理,再內部追償。
【相關法規】
貨物交接與保留記載原則:收貨時未就外觀異常提出保留者,原則上推定交付時外觀良好。
【大綱】
接櫃 → 外觀凹痕 → 未保留 → 開櫃貨損 → 證據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