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組織在導入專案管理後,需要重新協調傳統功能管理與專案責任。
新制度改變既有權責與工作方式,容易引起功能單位抵抗。
如何建立專案經理所需權限,同時維持功能部門的專業責任?
導入專案管理時,權責重新分配應如何設計?
應清楚區分 functional manager 與 project manager 的責任,建立 resource、technical decision、schedule 與 escalation 的界線,並由高階管理層支持。重點不是讓專案經理取代功能主管,而是避免責任重疊卻沒有人真正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