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使用非Incoterms標準縮寫,易導致責任分配失真
【案例概要】
ABC公司收到買方要求以C&F報價,但Incoterms 2020並沒有C&F這個正式條件。若直接把C&F視為CFR的同義詞,可能在交付、風險、費用與清關責任上產生各自解讀。
【案情分析】
Incoterms 2020的11個正式條件具有明確的責任、費用與風險分配。若買賣雙方使用C&F、FOB Factory等非標準或自行變形的用語,除非契約另外完整說明各項責任,否則爭議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可直接套用。
C&F在歷史與商業習慣上常被當作Cost and Freight,但現行正式條件為CFR。企業若使用舊縮寫又未註明適用版本、指定港口與責任切點,可能造成運費、保險、風險移轉及通關義務不清。
【爭議大綱】
【參考解答】
報價、訂單與契約應優先使用Incoterms 2020正式條件,並完整寫出指定港口或地點及版本。若交易對手堅持使用非定型條件,則應在契約逐項明訂運費、保險、風險移轉、裝卸與清關責任。
【相關規則】
Incoterms® 2020。
【大綱】
非定型貿易條件缺乏一致解釋,應改用正式Incoterms條件或在契約中完整拆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