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外貿代理合同糾紛案

【案例概要】

南京華輝制衣有限公司委託江蘇新圖進出口公司出口10萬件防寒大衣至俄羅斯,因交期、品質及退貨清關問題引發近500萬元損失。

【案情介紹】

南京華輝制衣有限公司委託江蘇新圖進出口公司出口10萬件防寒大衣至俄羅斯。新圖公司與俄方簽訂售貨確認書,並與華輝公司簽訂代理出口協議書。因交期與品質問題,俄方拒付貨款,並與華輝達成退貨協議,3.1萬件服裝退回。貨物到達南京後,新圖公司以無代理關係為由拒絕協助清關,導致貨物被海關變賣,造成近500萬元損失。

【案情分析】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7條,合同一方有義務減輕損失。新圖公司未協助清關,違反減損義務。

外貿代理屬間接代理,代理人(新圖公司)應以自身名義履行合同並承擔責任。華輝公司與俄方的退貨協議法律效力存疑。

雙方應加強協作,避免損失擴大,並一致對外解決糾紛。

【爭議大綱】

新圖公司是否應承擔協助清關的法律義務。

華輝公司是否有權單方面與俄方達成退貨協議。

各方在外貿代理關係中的法律責任。

【意見討論】

在本案中,誰應該承擔最終的清關責任? A. 華輝公司 B. 新圖公司 C. 俄方

【參考解答】

正確答案:B。新圖公司作為代理出口合同的當事人,有協助清關的法律義務。

【相關法規】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