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原書
台灣化
來料/來件加工
委託方供料或零組件,承接方收加工費
可對照OEM/EMS與保稅加工情境。
進料加工
自行進料後加工再出口
應管理原產地、關稅、保稅、品質與供應鏈來源。
中國加工貿易制度不可直接套用台灣;台灣教學重點是加工角色分工、貨權、保稅、原產地與合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