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英國商人向台灣ABC公司出口原料,交貨條件CIF上海。因海灣戰爭,須繞行好望角,英國商人要求加價或解除合同。探討航線改變是否構成履約困難及我方處理對策。

【案情介紹】

台灣ABC公司與英國賣方簽訂CIF條件合同。海灣戰爭爆發,無法經蘇伊士運河,需繞道好望角,英國商人要求調高價格或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合同未指定航線,改變航道仍屬合理履行範圍。根據英國法判例,航線改變非屬履約障礙,且賣方仍能履行交貨義務,無權單方面要求加價或解除合同。

【爭議大綱】

1.英國商人要求提高價格或解除合同。

2.台灣ABC公司認為應按原價履約,拒絕修改條件。

【意見討論】

•正方(英國商人):改變航線增加成本,應允許加價或解除。

•反方(台灣ABC公司):改變航線不影響履約義務,應按合同履行。

→ 正確立場:反方(台灣ABC公司)

【參考解答】

台灣ABC公司應堅持賣方按原價交貨,拒絕加價要求,如不履行,應依法要求賠償損失。

【相關法規】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79條

○與不可抗力無關之履約困難,不得主張解除或變更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