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向阿根廷商人進口豆餅,阿方因收購地洪水導致供應計劃落空,主張不可抗力免責。探討洪水事件與合同履約義務關係。
【案情介紹】
台灣ABC公司向阿根廷商人購買2萬噸豆餅,交貨期8月底。4月時收購地發生洪水,阿方要求以不可抗力為由免除交貨責任。
【案情分析】
洪水屬局部地區災害,且距交貨期尚有4個月,阿方可另尋貨源履約。依國際貿易慣例與《CISG》,若無指定特定產地,賣方應保證供貨,不得以單一地點不可供應為由拒絕履約。
【爭議大綱】
1.阿方主張洪水屬不可抗力,要求免責。
2.台灣ABC公司認為仍可履約,要求依約交貨或賠償。
【意見討論】
•正方(阿方):收購地洪水,無法履約,應免責。
•反方(台灣ABC公司):可另尋貨源,洪水非全面不可抗力,應履約。
→ 正確立場:反方(台灣ABC公司)
【參考解答】
台灣ABC公司應要求阿方履約或索取差價及損害賠償,洪水不構成全面不可抗力。
【相關法規】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79條
○需證明無替代履約途徑才能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