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式介紹

舉證責任攻防是辯論中非常關鍵的模式。

它要問:

誰提出主張?

誰需要提供證據?

證據標準是什麼?

沒有證據時,應該接受還是暫停判斷?

基本原則是:

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有人說:

某場選舉被偷了。

某藥物一定有效。

某公司詐欺。

某國擁有秘密武器。

提出者必須提供正向證據,不能只說「你不能證明我錯」。

二、基本攻防矩陣

主張類型 誰需舉證 證據標準
指控犯罪 指控方 具體證據、程序、法律標準
指控選舉舞弊 主張舞弊者 票據、程序、法院可接受證據
醫療有效性 主張有效者 臨床試驗與風險數據
產品安全 製造商或供應商 測試、認證、事故資料
政策有效 政策支持者 數據、對照、效果評估
國際安全威脅 指控方 情報、檢查、獨立驗證

三、國際案例一:2020 美國大選舞弊主張

案例說明

Reuters 2026 年報導,Donald Trump 在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5 月之間至少 107 次重複其 2020 年大選「被偷」的錯誤說法;報導也指出,多次法律審查與法院裁定並未發現廣泛選舉舞弊證據。這正是舉證責任攻防的核心:主張選舉被偷的一方,需要提出足以改變結果的具體證據,而不是要求他人證明「絕對沒有任何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