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水漬險對裝船前損壞與非意外浸水損失的責任認定
【案例概要】
某外貿公司以CFR條件進口鋼管並投保水漬險。卸貨時發現有500噸鋼管生銹,其中部分是裝船前已損,部分因船舶擱淺導致,另有部分為雨天通風不良所致。需釐清各類損壞責任歸屬與保險理賠範圍。
【案情介紹】
我國某外貿公司以CFR條件進口4000噸鋼管,並依中國海運保險條款向保險公司投保水漬險。貨物於上海港卸貨時,發現500噸鋼管有不同程度生銹,細部情況如下:
1.200噸鋼管:裝船前即已生銹,但因外包裝遮蔽未被船方察覺。
2.200噸鋼管:途中船舶擱淺,船底破裂導致海水滲入艙內,造成鋼管受濕生銹。
3.100噸鋼管:航行中遭遇暴雨,因船員未及時關閉通風窗致雨水滲入艙內而生銹。
【案情分析】
本案中損失來源可歸為三類,依據保險條款適用如下:
•裝船前已損(200噸):
發生於保險責任起始點之前,屬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擱淺造成海水浸濕(200噸):
屬船舶運輸過程中遭遇之突發意外事故,水漬險涵蓋此類風險,保險公司應理賠。
•通風不善致雨水入艙(100噸):
屬船方管理疏失非屬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進口人可考慮向承運人追償。
【爭議大綱】
水漬險是否涵蓋船員疏忽或裝船前即已存在的貨物損壞?意外與非意外風險界線如何認定?
【意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