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面臨相互衝突的限制,需要在成本、時程、績效等目標之間取捨。
專案經理可能沒有權限單獨決定重大 trade-off。
誰應決定取捨,決策依據為何?
trade-off decision 的責任應如何在專案經理、sponsor 與客戶間分配?
專案經理應提出影響分析與可選方案;sponsor 負責超出專案經理授權的 business trade-off;若影響 contractual scope 或客戶價值,客戶也必須參與。決策權應和承擔結果的責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