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口頭向法國商人報價,對方當時未回應,下午表示接受。此時我方已知市場價格上漲。探討我方是否應履行原報價條件或可重新報價。
【案情介紹】
上午口頭報價,法商未即時回應。下午回訪表示無條件接受。市場已有價格上漲趨勢,我方猶豫是否接受。
【案情分析】
根據《公約》,口頭報價需即時接受方有效。未即時回應視為未接受,合同不成立。我方有權重新報價。
【爭議大綱】
1.口頭報價是否必須即時接受?
2.市場價格變動影響原報價效力?
3.是否可以拒絕或重新報價?
【意見討論】
•正方(法商):口頭接受仍有效。
•反方(台灣ABC公司):未即時接受,合同未成立。
→ 正確立場:反方(台灣ABC公司)
【參考解答】
台灣ABC公司可拒絕原接受或重新報價。
【相關法規】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18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