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未經核准外發加工且成品不運回之違規處理
【案例概要】
保稅加工廠將保稅原料直接交給無加工貿易資格的關聯工廠加工,成品又直接送往其他出口廠,最後只以帳面結轉核銷,實際貨物從未運回原廠。
【案情介紹】
原保稅企業將紙板外發至關聯紙品廠製成紙箱,再直接送至其他出口企業使用。公司以「深加工結轉」方式處理帳面,但未事前取得外發加工核准。
【案情分析】
加工貿易監管要求帳務與實物流一致。若實際是外發加工,就不能僅靠帳面結轉把未經核准的物流改造成合規交易。
【爭議大綱】
【意見討論】
企業應先按實際物流設計監管模式,再進行帳務處理,而不是先安排物流、事後再找一個代碼核銷。
【參考解答】
未經核准外發且成品不運回,可能構成違反保稅監管;應依規辦理外發、擔保及結轉程序。
【相關法規】
《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保稅工廠管理辦法》。
【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