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未經核准外發加工且成品不運回之違規處理

【案例概要】

保稅加工廠將保稅原料直接交給無加工貿易資格的關聯工廠加工,成品又直接送往其他出口廠,最後只以帳面結轉核銷,實際貨物從未運回原廠。

【案情介紹】

原保稅企業將紙板外發至關聯紙品廠製成紙箱,再直接送至其他出口企業使用。公司以「深加工結轉」方式處理帳面,但未事前取得外發加工核准。

【案情分析】

加工貿易監管要求帳務與實物流一致。若實際是外發加工,就不能僅靠帳面結轉把未經核准的物流改造成合規交易。

【爭議大綱】

  1. 此交易屬外發加工或深加工結轉。
  2. 外發是否須事前申請。
  3. 成品不運回是否需特別核准與擔保。
  4. 帳面結轉能否補正實物流違規。

【意見討論】

企業應先按實際物流設計監管模式,再進行帳務處理,而不是先安排物流、事後再找一個代碼核銷。

【參考解答】

未經核准外發且成品不運回,可能構成違反保稅監管;應依規辦理外發、擔保及結轉程序。

【相關法規】

《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保稅工廠管理辦法》。

【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