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嘗試把專案管理制度化,必須讓不同管理階層理解其必要性。
組織可能認為既有方式已足夠,因此缺乏改變誘因。
如何證明專案管理能帶來實際價值?
導入制度應以效率、客戶需求還是管理控制作為主要理由?
不宜只強調單一理由。最有說服力的是把專案管理連結到可衡量的 business outcomes,例如更準確的交付、較佳客戶滿意度、較少重工與更有效資源使用;控制本身只是達成結果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