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託收付款條件下的信用、運輸與匯率風險管理

【案例概要】

ABC公司規劃用D/P或D/A出口,以降低信用狀成本並提高買方接受度,但託收銀行只代收,不保證付款,因此風險主要仍由出口商承擔。

【案情分析】

D/P為付款交單,買方付款後才取得單據,賣方仍保有較高控制力;D/A為承兌交單,買方承兌遠期匯票即可取單,到期才付款,出口商承擔較高信用風險。

評估託收不能只看銀行費用,還要計入買方拒付、拒領、到期不付、運輸損失、匯率波動、國家風險、資金占用、輸出信用保險與法律催收成本。

【爭議大綱】

D/P與D/A的風險差異在哪裡?

省下信用狀成本是否足以補償新增的信用風險?

哪些交易應搭配信用保險或保理?

【參考解答】

買方信用較弱、貨物難轉售或帳期較長時,D/A風險尤其高。應依客戶授信、貨物特性與國家風險設定可接受條件,必要時改用L/C或加入保險、保函等保障。

【相關法規】

URC 522。

【大綱】

託收的優點是成本低與流程簡化,代價是銀行不承擔付款風險;D/A尤其需要額外信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