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O/A順匯與D/A逆匯之追索效率與憑證差異

【案例概要】

ABC公司與海外買方談90天帳期,買方希望採O/A,ABC則考慮改用D/A。兩者都讓買方延後付款,但追索路徑與債權憑證不同。

【案情分析】

順匯是買方主動匯款給賣方,例如預付款或O/A到期匯款;逆匯則由賣方簽發匯票,透過銀行向買方收款,例如D/P、D/A或信用狀項下匯票。

O/A到期不付時,賣方主要依合約、發票與對帳資料追索;D/A則有買方承兌匯票與銀行託收流程,通常能提供較清楚的催收與法律憑證。但逆匯並不等於銀行保證付款,若買方已破產,匯票本身也無法創造償付能力。

【爭議大綱】

逆匯是否一定比順匯安全?

承兌匯票能增加哪些追索工具?

什麼情況下仍應要求信用狀或保險?

【參考解答】

逆匯的優勢在流程與憑證較完整,不代表消除買方信用風險。應與徵信、額度、保險或擔保共同使用。

【大綱】

順匯與逆匯的核心差別,不只是誰匯錢,而是收款流程、債權憑證與追索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