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3

昨天晚上下班以后就回家来了,妈妈开车来地铁站接我,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下穿隧道之后,突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擦挂。我当时并没有觉得我们在变道,而感觉是那辆红车突然从左后方向我们的车逼近,然后挤进了这条道,它的左后方擦到了我们的右前方。但下车后,对方指责我们变道不打灯,我当时觉得匪夷所思。由于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总是因为高温掉落,后来就没有使用了,因此我们也没有任何可以还原当时情况的资料,只能够报交警查看监控进行定责。电话里的交警说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队调监控,于是今天一早我们就到了交警大队。结果工作人员说周末没有交警值班,只有没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才能够进行处理,因此只能推后到工作日进行定责。

在回来的途中,我妈说她当时好像确实变道了,我觉得很神奇,因为和我的记忆产生了偏差。如果真的是她变道,那么大概率是我们全责,而我们也需要吸取教训。很违背常理的是,如果我们变道,即使是直行车道上的车加速撞上我们,我们只要变道还没完成,都是我们全责,真的很违背直觉哈哈哈。

总而言之,我梳理了一下可能出现的状况。在我们全责的前提条件下,如果对方定损不超过五百,那么就可以私了(由于当时对方车辆损伤比较大, 且我们当时认为自己无责,所以没有考虑过,已经报警了那就无法进行私了了);如果对方定损在500-2000,那么可以完全走我们的交强险,就不必动用商业险了,我们的车损伤不严重也就不修了,这样可以避免商业险次年保费的上浮;如果对方定损超过2000,那我们就报商业险,顺便把自己的车也修了,反正出险次数也不会增加。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和他人的交通事故,万幸的是没有人受伤,而也让我深深体会到行车需要万分小心。虽然还没有定责,但此次事故让我留下了一些对于开车的恐惧,目前用电瓶通勤很好地覆盖了我的活动范围,能少开车我就真的少开车了。后续看了监控定责后我会把此篇记录进行补全,也算是给自己以后小心驾驶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