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專案辦公室偏好成員 full-time 配置並能支援兩三個領域。Royce 每週只工作約 40 小時,另一位能替代他的成員卻因同時完成自己與 Royce 的工作而每週工作 60–70 小時。管理者雖有權解雇 Royce,卻不願因員工拒絕免費加班而開除他。

問題/衝突

專案工作量、加班期待、公平性與管理權力產生衝突。

決策點

應重新配置工作、增加資源、調整期待,還是對 Royce 採取人事措施?

討論問題

拒絕無薪加班是否等同績效不足?專案經理如何避免把超時工作常態化?

參考解答

不能把免費加班視為正常資源容量。應先檢查工作分配與 staffing 是否合理,再以明確的正常工作績效標準評估 Royce;若真正問題是工作量超出可用 capacity,責任在資源規劃而非單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