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信用狀載明about且不准分批,數量短裝是否構成不符與拒付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出口紡織品至伊朗買方,信用狀規定不准分批裝運,數量欄位為about 48000碼。因庫存不足,ABC一次裝運45600碼並交單。開證行轉述買方以短裝為由拒付,要求補足短缺;ABC則主張about已隱含數量容差,且45600碼仍在容差範圍。最終開證行同意付款。
【案情介紹】
買方開立信用狀購買印花棉布48000碼,條款載明不准分批裝運,數量前加註about。ABC公司一次出運45600碼後交單。議付行認為相符並寄單索匯。開證行回覆買方拒絕贖單,要求三週內補運不足部分。ABC指出about代表可接受一定比例增減,且本案僅短裝5%。
【案情分析】
about是典型的彈性用語,目的在避免數量或金額因合理差異造成不必要拒付。不准分批的重點是不得分次裝運,並不等於必須精確達到名義數量。若買方要求絕對精確數量,就不應在信用狀中使用about。本案一次裝運且短裝比例落在可接受容差內,因此不應以短裝拒付。
【爭議大綱】
about的容差範圍如何判定。
不准分批是否代表必須一次足量交貨。
信用狀條款矛盾時,受益人應如何處理。
【意見討論】
正方立場(拒付不成立,正確方):about已表示接受容差,且ABC並未分批。
反方立場:不准分批就應一次足量完成,任何短裝都可拒付。
【參考解答】
本案應認定數量在about容差內,且一次裝運不違反不准分批,拒付理由不成立。實務上應在審證階段確認數量容差與分批條款是否互相一致。
【相關法規】
UCP 600 Article 30 Tolerance in Credit Amount, Quantity and Unit Prices
ISBP 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