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憑簡電L/C裝運貨物造成嚴重後果案

【案例概要】

A.B.進出口公司收到買方簡電信用證後即裝運凍家禽,正式信用證到達後才發現包裝規定與實際裝運不符。

【案情介紹】

A.B.進出口公司收到買方簡電信用證後,未等正式信用證到達即裝運凍家禽,後發現正式信用證規定包裝方式與實際裝運不符。買方拒收,A.B.公司最終只能降價轉售。

【案情分析】

Cases檔認為,簡電僅供參考,正式信用證才是操作依據;僅憑簡電裝運存在重大風險,應待正式證實書確認後再行動。

【爭議大綱】

簡電信用證是否可作為裝運依據?

【意見討論】

在收到簡電但未收到正式信用證時,應如何處理?

A. 立即根據簡電發貨 B. 等待正式信用證到達後再發貨 C. 出具保函後即可發貨

【參考解答】

依Cases檔分析,不應僅憑簡電裝運,應等待正式信用證到達後再依其條款履約。課堂題答案:B。

【相關法規】

UCP500有關信用證生效規定

【大綱】

  1. 本案核心是簡電信用證能否作為裝運依據。
  2. 正式信用證內容可能與簡電摘要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