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商品品質不符引起的糾紛案
【案例概要】
某出口公司雖未在合同中明定憑樣交貨,但因寄送樣品並確認品質相似,後續發生品質索賠。
【案情介紹】
某出口公司與德國客戶簽訂商品規格合同,雖未規定憑樣交貨,但因寄送樣品並確認品質相似,導致德方認為交貨品質不符並提出索賠。由於出口公司遺失複樣,最終接受賠償。
【案情分析】
Cases檔認為,即使合同未明確規定憑樣交貨,寄樣並確認品質相似可能形成憑樣交貨的默示承諾;同時應妥善保存複樣,以利未來發生品質爭議時比對。
【爭議大綱】
寄送樣品後是否等於接受憑樣交貨條件?
【意見討論】
在寄送樣品後,應如何處理以避免品質糾紛?
A. 明確表示樣品僅供參考 B. 確認交貨品質與樣品一致 C. 不再寄送樣品
【參考解答】
Cases檔建議,如樣品僅供參考應明確說明,並妥善保存複樣,避免樣品被理解為正式品質標準。課堂題答案:A。
【相關法規】
國際貿易慣例相關條款
【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