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商品品質不符引起的糾紛案

【案例概要】

某出口公司雖未在合同中明定憑樣交貨,但因寄送樣品並確認品質相似,後續發生品質索賠。

【案情介紹】

某出口公司與德國客戶簽訂商品規格合同,雖未規定憑樣交貨,但因寄送樣品並確認品質相似,導致德方認為交貨品質不符並提出索賠。由於出口公司遺失複樣,最終接受賠償。

【案情分析】

Cases檔認為,即使合同未明確規定憑樣交貨,寄樣並確認品質相似可能形成憑樣交貨的默示承諾;同時應妥善保存複樣,以利未來發生品質爭議時比對。

【爭議大綱】

寄送樣品後是否等於接受憑樣交貨條件?

【意見討論】

在寄送樣品後,應如何處理以避免品質糾紛?

A. 明確表示樣品僅供參考 B. 確認交貨品質與樣品一致 C. 不再寄送樣品

【參考解答】

Cases檔建議,如樣品僅供參考應明確說明,並妥善保存複樣,避免樣品被理解為正式品質標準。課堂題答案:A。

【相關法規】

國際貿易慣例相關條款

【大綱】

  1. 本案核心是樣品在品質約定中的法律與實務效果。
  2. 寄樣與品質確認可能影響交貨標準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