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均的丹麥留學生活中一點經驗分享:
依據丹麥法規規定,在丹麥長期(意為三個月以上)居住者,皆應向居住地所屬的地方政府(municipality)登記地址,以取得個人身分字號(CPR number)。不只如此,每當更換住址,皆應在搬家前28日至搬家後5日內,向新的居住地所屬地方政府登記地址;若長期(此處指六個月以上)離境或將房屋轉租,也應向地方政府通報,特別是長期離境,應最早於出發前4週、遲至離境5日後內提交通報。若逾時未報,將可能遭遇地方政府的罰鍰。
我於1月29日離境,未將此事辦妥。由於我原來的租屋處迎來了新住客,地方政府必然收到了登記地址的申請,便向我原來的房東確認我是否離開該地址,因此得知了我更換地址(離境等於是將居住地址更換至丹麥境外)而未通報的違規行為。除了於3月9號向我寄出通知,請我通報住址變更的細節,更在4月中寄出罰鍰通知,以哥本哈根市政府(Københavns Kommune)所轄地區為例,罰鍰為1,279 DKK。
請我通報住址變更事項的信件是寄到我的個人信箱,罰鍰通知信則寄到了 Digital Post 帳號中。在罰鍰通知的信件內,市政府提供了兩個付款方式:MobilePay 或一個名為 My Payment Overview 的網頁,也屬於市政府 self service 的一項服務。此外,罰鍰信件也提供了繳款期限,以及若逾時未繳,市政府可能寄出繳款提醒信,但每封提醒信將加收最高 250 DKK 的提醒費;若再未收到款項,將可能將此案轉交哥本哈根警察單位。
我得知罰鍰後,為了盡快繳費以免再衍生新的費用,首先嘗試以 MobilePay 繳款。然而,可能因為太久沒使用 MobilePay,我需要再次登入才能使用 app。不幸的是,我註冊在 MobilePay 的丹麥 Lebara 門號服務範圍不涵蓋臺灣,無法登入 MobilePay 讓我不得不嘗試第二個途徑。
哥本哈根市政府 My Payment Overview 的網頁可以透過 MitID 登入,個人首頁會列出應向市政府繳交的費用(debt to the municipality)。雖然可以選擇立即繳費(圖1中勾選
Folkeregisterbøde 再勾選 Betal nu 以立即付款),進到下一頁後勾選欲繳付的款項並自訂當次欲支付金額(圖2有下角白框內可調整金額),接著選擇以卡片支付(圖3中勾選 Kortbetaling 後確定支付無法取消並繼續進行),好不容易來到最後支付步驟,卻限定使用 Dankort 卡種的金融卡(圖4)。很遺憾,我並未持有 Dankort 金融卡,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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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網頁設計對於非丹麥語使用者不太友善,但我抱著最後一試的心情,摸索出另一條路。在頁面最上方的橫排選項中,包含 Afdragsordning 這項(圖5),意為定期支付,功能類似自動扣繳。點選申請定期支付後,在下方白色區域將顯示所有待繳款項。同樣的,點選欲處理的款項後,選擇 Fortsæt 以繼續設定,包含分期次數、繳款日期、繳款金額等,並填入丹麥銀行帳戶的 registration number 和 account number。
最後,希望大家都不要遭遇任何罰鍰!萬一不幸碰上,希望這裡分享摸索繳費方式的經歷可以提供一些幫助;如果可以的話,請確保自己有丹麥通用的支付工具 MobilePay、丹麥通用金融卡 Dankort、丹麥銀行帳戶等,因為丹麥總是有自己的金融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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