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義 ≠ 社會進步主義

新自由主義的核心關注在於市場機制、自由貿易、個人責任與縮小國家角色。它本身並不關心人權、婚姻平權、死刑與否等倫理問題。

新自由主義既不是進步議題的發起者,也不是主動推手。但新自由主義不會阻礙 (除非這些議題影響市場利益),甚至可能選擇性支持,如果能換取合法性、穩定性或擴張消費族群。

  1. 新自由主義:以市場為中心的邏輯

核心信念是:效率高於平等、個人責任高於集體照顧、自由競爭高於社會保障。

正義在新自由主義中被簡化為:「每個人都有機會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社會應確保每個人都活得有尊嚴」。

👉 結果:

將失敗歸咎於個人 (你不夠努力),忽視結構性不平等。

正義變成了一種可交易的商品 (如:買得起律師=無罪;買得起醫療=健康)。

  1. 正義:以倫理、平等與關係為核心

正義不只關乎形式上的平等機會,而是關乎實質的公平結果 (distributive justice)。

包含照顧、修復、重分配、去殖民、尊重多元的歷史經驗。

👉 正義要求:

對歷史不正義的補償 (例如殖民主義、奴隸制、種族歧視)

建構一個非掠奪、非競爭的社會基礎 (公共醫療、教育、住房)

尊重無法被量化的價值 (文化、情感、關係)

⚖️ 兩者的根本對立

面向 新自由主義 正義
社會設計觀 市場主導、私有化 公共利益、社會契約
自由的定義 擺脫國家干預的個人選擇自由 不受壓迫的實質自由
責任歸屬 個人責任 結構性責任 (歷史、制度)
正義的形式 程序正義 (formal equality) 實質正義 (substantive justice)
對弱勢的態度 「市場會照顧他們」 主動照顧與補償

🧠 深層批判:為何新自由主義無法實現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