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主題 | 原書重點 | 實務意義 | 台灣適用/最新補充 |
|---|---|---|---|
| 保險基本原理 | 風險管理、保險利益、最大誠信、補償、代位、近因等 | 建立國際貿易保險判斷框架 | 台灣現行《保險法》仍以保險利益、契約義務與損害填補等原則為核心。 |
| 海上貨物保險 | 海上保險契約、承保風險、損失與費用 | 掌握貨損、共同海損、施救及理賠邏輯 | 台灣海上保險除《保險法》外,並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規範。 |
| 運輸保險實務 | 條款、投保、保單、索賠與操作訓練 | 把保險責任與貿易條件、運送流程連結 | 應配合實際保單條款、Incoterms 2020及數位文件流程判斷。 |
| 信用與責任風險 | 出口信用保險與涉外責任保險 | 把貨損以外的買方信用與第三人責任納入管理 |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不可直接套用台灣,應改以台灣輸出保險與商業責任保險架構理解。 |
本書為2015年中國大陸教材,共12章,以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為核心,並延伸至出口信用與涉外責任保險。台灣版教學保留保險原理、風險分類、承保範圍與實務操作方法,但原書引用之中國保險法、中國海商法及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應視為來源背景,不直接視為台灣現行法。
**2026台灣補充:**現行《保險法》於2025年6月18日修正;第13條將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列為財產保險,第84條並明定海上保險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