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出口蘋果,合同規定交付三級品,但因庫存問題改以二級品交貨並維持原價。探討未經買方同意更換貨物品級是否構成違約。

【案情介紹】

台灣ABC公司與外國客戶成交一批蘋果,合同及信用狀均註明為三級品。裝船時因三級品庫存不足,改以二級品交貨,並在發票上加註“二級蘋果仍按三級計價”,但未事先徵得買方同意。

【案情分析】

雖然交付品質較好,依國際貿易慣例,變更貨物品級屬重大變更,需經買方同意。未經同意即改交貨物,仍構成違約,買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賠償,即使價格不變也不能排除違約責任。

【爭議大綱】

•未經同意更換品級是否違約?

•品質提升是否可免除責任?

【意見討論】

正方(不構成違約)

•二級品優於三級品;

•價格未變更;

•買方實際獲得利益。

反方(構成違約)

•合同約定明確指定三級品;

•賣方單方面變更品級;

•買方有選擇權利,未經同意即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