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國內複製權費與進口後技術援助費是否屬完稅價格調整項
【案例概要】
一案涉及進口母片後在國內大量複製所支付的複製權費;另一案涉及進口設備後於國內生產階段支付的技術援助費。
【案情介紹】
海關需判斷這些費用是否屬取得進口貨物之條件,或主要發生於進口後的境內生產與服務活動。
【案情分析】
若費用僅針對境內複製、安裝或技術援助,且非取得進口貨物的必要條件,通常可與進口貨物成交價格區分。
【爭議大綱】
費用發生時點;服務內容;是否為銷售條件;能否與貨價獨立辨識。
【意見討論】
企業應在合約與發票中清楚區分進口前與進口後費用。
【參考解答】
純屬國內複製或進口後技術援助、且非取得貨物條件者,通常可自完稅價格排除。
【相關法規】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查定相關規定、WTO《海關估價協定》。
【大綱】
進口後境內活動費用若可獨立辨識且非銷售條件,原則上不屬完稅價格加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