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國內複製權費與進口後技術援助費是否屬完稅價格調整項

【案例概要】

一案涉及進口母片後在國內大量複製所支付的複製權費;另一案涉及進口設備後於國內生產階段支付的技術援助費。

【案情介紹】

海關需判斷這些費用是否屬取得進口貨物之條件,或主要發生於進口後的境內生產與服務活動。

【案情分析】

若費用僅針對境內複製、安裝或技術援助,且非取得進口貨物的必要條件,通常可與進口貨物成交價格區分。

【爭議大綱】

費用發生時點;服務內容;是否為銷售條件;能否與貨價獨立辨識。

【意見討論】

企業應在合約與發票中清楚區分進口前與進口後費用。

【參考解答】

純屬國內複製或進口後技術援助、且非取得貨物條件者,通常可自完稅價格排除。

【相關法規】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查定相關規定、WTO《海關估價協定》。

【大綱】

進口後境內活動費用若可獨立辨識且非銷售條件,原則上不屬完稅價格加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