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企業以外幣票據抵債,偽造旅行支票遭攔截與風險教育不足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收到往來廠商丁公司以外幣旅行支票抵債,打算兌現後償還銀行借款。ABC公司財務人員持9張每張1000美元的旅行支票至乙銀行分行兌付,行員比對票樣與防偽特徵後,發現印刷粗糙、缺少浮水印與凹凸感、紫外光檢視異常等,判定為偽造票據並依法拒絕兌付及留存。事後查明該票據為丁公司交付抵債,ABC公司面臨對丁公司追償與可能的刑事告訴問題。
【案情介紹】
ABC公司因資金週轉壓力,需償還短期借款。丁公司以「可立即兌現」為由,交付ABC公司9張旅行支票,每張面額1000美元,作為抵債或付款。ABC公司財務人員前往乙銀行某分行辦理兌付。
銀行作業人員依外幣票據作業程序進行查核,比對標準票樣後發現多項異常:票面印刷品質粗糙、關鍵圖樣缺乏應有的凹凸觸感;複簽底線呈現單一線條而非細緻防偽字樣;在紫外光檢測下票面反應不符正常防偽特徵,且看不出應有的浮水印或安全線。
銀行判定該批旅行支票為偽造票據,依法拒絕兌付並依規定留存處理。經追查,該批偽造旅行支票係丁公司交付ABC公司抵債之用,ABC公司因此未能取得資金,並可能延伸出對丁公司的民刑事追訴與內部收款流程檢討。
【案情分析】
【爭議大綱】
【意見討論】
正方(正確):企業應採「兌現成功才算收款」原則,拒收不常見或無法即時驗證的外幣票據,改用電匯或信用狀等可追溯工具。代價是可能失去部分客戶或增加收款時間與費用。
反方:為了快速結清帳款,可接受外幣票據抵債,反正可拿去銀行兌現。風險是一旦遇到偽造票據,資金落空且追償成本高,還可能衍生訴訟與營運周轉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