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收款銀行資訊不全,匯款遭退回延誤與成本增加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向海外供應商支付美元貨款,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時僅寫「HSBC」未註明國別與城市。承辦行員依電話推測為香港匯豐而送出,數日後收款方反映未入帳,查詢才發現收款人地址在新加坡,匯款因收款銀行無法解付而遭退回。後續在匯款人同意下更正為新加坡匯豐並補送指示,款項才成功入帳。案件凸顯匯款資料「不可猜測」原則與銀行端審查責任。

【案情介紹】

ABC公司需匯出一筆美元款項給海外收款人,匯款用途為設備維護費。公司財務在匯款申請書的「收款銀行」欄位只填了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HSBC)” ,未填國家與城市,也未提供收款銀行的SWIFT/BIC或明確分行資訊。

銀行分行匯款作業人員審核時發現資料不完整,致電詢問分行承辦與客戶窗口。對方以常識判斷「應該是香港匯豐」並口頭確認。行員為求時效,將收款銀行設定為香港匯豐並對海外往來帳戶行送出付款指令。

數日後ABC公司接獲收款人通知:款項仍未入帳。銀行再次向海外帳戶行查詢,帳戶行回覆該筆匯款已被收款銀行退回,退匯理由為「無法解付」。銀行回頭檢視原申請書,才注意到收款人地址位於新加坡,合理推定收款銀行應為HSBC新加坡。經匯款人書面同意後,銀行重新更正收款銀行為 “HSBC, Singapore” 並補送完整資訊,最終完成入帳。

【案情分析】

匯款的關鍵不是銀行名稱,而是「可唯一識別」的收款行資訊。

同名跨國銀行遍布多地,僅寫品牌名稱不足以執行。實務上至少需國家、城市、SWIFT/BIC與受款帳號等要素,才能降低退匯與誤解付風險。

「口頭確認」不等於「正確資料」。銀行端若在資料不足時以推測代替證據,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造成退匯、延誤、手續費與匯率損失;更嚴重時可能誤入他帳引發爭議。

退匯成本由誰承擔,取決於責任歸屬與事前約定。若因匯款人填寫不全導致退匯,常見做法是由匯款人負擔退匯費、電報費等;若銀行未盡審查與補正義務,也可能面臨客訴與賠償主張。

【爭議大綱】

匯款資料不完整時,銀行是否可依經驗推測收款行並送出指令?

退匯手續費、匯差與延誤損失,應由匯款人或銀行負擔?

銀行的「合理審查義務」最低標準為何:要求補件、要求書面確認、或要求提供SWIFT/BIC?

企業付款流程是否應將「收款行資訊校驗」列為出款前必備步驟?

【意見討論】

正方(正確):資料不全即退回補正,要求匯款人提供國別城市與SWIFT/BIC,必要時以書面確認後才送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