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若改為CFR或FOB條件出口,裝船時貨物落海損失是否仍由保險公司賠償,探討風險轉移時間與保險範圍之關係。

【案情介紹】

台灣ABC公司出口彩電,如改為CFR或FOB條件,貨物裝船時落海,是否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本案需分析買賣條件對保險責任的影響。

【案情分析】

在FOB或CFR條件下,貨物裝船前風險仍由賣方承擔。通常買方負責保險,且一般不涵蓋裝船前風險。除非明確加保“裝船前風險”(Before Loading Risk)或購買“倉至船”保險,否則賣方無法依保險索賠。

【爭議大綱】

•CFR、FOB條件下裝船前風險誰承擔?

•未加保裝船前風險是否能索賠?

【意見討論】

正方(可索賠)

•貨物尚在賣方控制範圍;

•運輸途中事故應屬保險責任;

•買方可加保後涵蓋此風險。

反方(不可索賠)

•賣方未加保裝船前風險;

•保險責任尚未開始;

•風險尚未轉移即發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