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交貨地點與風險轉移條件選擇爭議
【案例概要】
若改為CFR或FOB條件出口,裝船時貨物落海損失是否仍由保險公司賠償,探討風險轉移時間與保險範圍之關係。
【案情介紹】
台灣ABC公司出口彩電,如改為CFR或FOB條件,貨物裝船時落海,是否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本案需分析買賣條件對保險責任的影響。
【案情分析】
在FOB或CFR條件下,貨物裝船前風險仍由賣方承擔。通常買方負責保險,且一般不涵蓋裝船前風險。除非明確加保“裝船前風險”(Before Loading Risk)或購買“倉至船”保險,否則賣方無法依保險索賠。
【爭議大綱】
•CFR、FOB條件下裝船前風險誰承擔?
•未加保裝船前風險是否能索賠?
【意見討論】
正方(可索賠)
•貨物尚在賣方控制範圍;
•運輸途中事故應屬保險責任;
•買方可加保後涵蓋此風險。
反方(不可索賠)
•賣方未加保裝船前風險;
•保險責任尚未開始;
•風險尚未轉移即發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