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模糊附加金額條款與信用證軟條款風險。

【案例概要】

信用證涉及超額金額、利息聲明及申請人接受等模糊條件,銀行未充分理解即寄出空白文件,最終付款陷入僵局。

【案情介紹】

1998年10月,A公司向B銀行提交來自孟加拉ISLAMI銀行的12天遠期信用證項下單據。信用證規定若有超過信用證價值的額外金額,須附利息聲明Claim Memo並經申請人接受。B銀行未充分理解條款,寄出空白Claim Memo,之後因利息問題造成付款僵局,A公司被迫接受不利條件。

【案情分析】

任何涉及額外付款、利息、買方接受或額外文件的條款,都可能改變原本清楚的銀行付款機制。若銀行與受益人未在交單前釐清,容易在付款階段產生爭議。

【爭議大綱】

  1. Claim Memo條款是否使付款依賴申請人接受?
  2. 銀行是否應在交單前釐清利息與附加金額條件?
  3. 模糊信用證條款如何影響付款確定性?

【意見討論】

信用證中凡出現「申請人接受」「另行確認」「額外金額」等文字,均應提高警覺並確認其操作程序。

【參考解答】

在交單前應釐清利息金額、文件格式與申請人是否具有控制權;無法清楚執行的條款應要求修改。

【相關法規】

Cases檔列示UCP600關於銀行審單與信用證條款明確性的規範。

【大綱】

模糊附加條款會降低信用證付款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