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背對背信用證與運輸單據不符風險。
【案例概要】
出口商依信用證出貨後,開證行以提單未清楚標示載貨船名拒付,最後買方要求大額扣款才付款。
【案情介紹】
某公司依A銀行開出的235,328.87美元信用證出口,並透過B銀行交單。A銀行以提單未明確標示載貨船名拒付。經多次協商,買方要求扣款18,578.60美元後才付款,公司最終接受。
【案情分析】
背對背信用證涉及上下游兩層信用證,任何一層單據不符都可能傳導至另一層。運輸單據尤其必須清楚符合信用證要求。
【爭議大綱】
【意見討論】
背對背交易應在出貨前逐條核對上下兩份信用證,尤其運輸條款、船名與提單簽發方式。
【參考解答】
若信用證要求的運輸資訊未在提單上清楚反映,可能構成不符。背對背交易應確保上下游條款可完全銜接。
【相關法規】
Cases檔列示UCP600之單證相符與銀行審單規則。
【大綱】
背對背信用證使單據錯誤產生連鎖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