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利用T/T、D/A與證下托收進行交易詐騙。

【案例概要】

兩則案件均因賣方選擇高風險付款方式、貨權控制不足及對買方或進口國規定調查不足而遭受重大損失。

【案情介紹】

案一:A公司與美國K&F公司約定30% T/T預付、70% D/A 90天。初期收到部分預付款後即大量出貨,買方其後不斷拖延付款,最終發現屬詐騙。案二:B公司與敘利亞C公司交易,改採證下托收,因未了解當地退貨規定,買方拒付且不配合退貨,貨物最後遭海關拍賣。

【案情分析】

少量預付款不等於整筆交易安全;高比例尾款若採D/A,賣方仍承擔主要信用風險。托收交易也必須考慮目的國退運、海關與貨物處置制度,否則拒付後即使保有單據,也未必能順利取回貨物。

【爭議大綱】

  1. 少量預付款是否足以證明買方可靠?
  2. D/A與托收如何被詐騙者利用?
  3. 進口國退貨與海關規則為何是付款風險的一部分?

【意見討論】

風險管理必須同時看付款比例、買方資信、貨權控制、信用保險額度及目的國法律環境。

【參考解答】

賣方應控制出貨金額在可承受或保險額度內,確保正本提單安全,並讓預付款足以覆蓋可能損失;高風險市場還應先了解退貨與海關規定。

【相關法規】

Cases檔未列具體條文,重點為國際托收與信用風險管理實務。

【大綱】

部分預付款不能取代完整資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