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以無密押預先通知與假冒名銀分支機構誘貸之連環話術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透過他行高層介紹,聲稱可取得歐洲知名銀行出具的SBLC作抵押,向台灣B銀行申請貿易融資。B銀行陸續收到多封無密押電報與所謂「預先通知」,內容反覆變更金額、受益人與用途,甚至透露密押號碼,並要求B銀行先行確認接受。B銀行實地訪查發現客戶營業場所與所稱貿易規模不符,且交易用途前後矛盾。B銀行拒絕出具任何確認文件,改向該歐洲銀行在地分支核驗,最終證實全部電報均為偽造,成功避免被捲入詐騙與後續客訴壓力。

【案情介紹】

ABC公司透過某銀行高層引介到B銀行開戶,表示欲以歐洲某著名銀行之SBLC作擔保,申請等值貿易貸款以配合歐洲客戶訂單。引介者並以「原銀行收費較高」為由轉介給B銀行。

B銀行收到自稱該歐洲銀行某離岸附屬機構發出的無密押電報,要求B銀行通知ABC:已出具反擔保SBLC,並要求總行將對ABC開出200萬美元SBLC;電報並附樣本,樣本內竟顯示密押號碼。B銀行僅按一般無加押電報程序作客戶通知,但未承諾貸款。

ABC多次要求B銀行發電報給該歐洲銀行總行,表示接受該SBLC內容或代為確認。B銀行以未同意貸款且電報疑點多為由拒絕。

後續B銀行又收到多份無密押電報:金額出現150萬與200萬兩種版本,受益人改為B銀行,且用途改成「擔保B銀行對ABC提供貸款額度」。詭異的是,不同金額電報卻使用相同密押號碼。

B銀行實地拜訪發現ABC辦公點竟是小型美容院等非典型貿易場域,與其宣稱的跨境電子零件貿易不符。ABC又在溝通中刻意營造涉及不同地區貿易的迷霧,資訊前後不一致。

ABC轉而以書面向B銀行主管投訴,指控B銀行隱瞞收到SBLC並造成其財務損失,要求B銀行承擔責任。

B銀行彙整所有電報與文件,寄請該歐洲銀行在地分支核驗,最終獲口頭與書面回覆:相關電報皆非該行或其附屬機構所發,屬一波針對亞洲多家銀行的偽造詐騙。

【案情分析】

「預先通知電報」搭配「要求銀行先確認接受」是常見詐騙設計,目的在取得銀行出具的文字背書,讓詐團可對外宣稱銀行已接受擔保,進而誘發第三方放款或收費。

真正的名銀SBLC通常不會在預先通知中透露密押號碼,更不會同一密押號碼對應不同金額電文;這屬典型誤導手法,讓收件行誤以為「既有密押就是真的」。

即使對方聲稱擔保來自世界級銀行,銀行仍需審查借款人本身的資信、用途合理性與還款來源。擔保只能降低部分風險,不能取代授信基本功。

早期果斷拒絕出具任何確認或立場文件,是避免被拉進法律攻防的關鍵。因一旦銀行出具文字,對方可用於客訴、訴訟或對外行銷,銀行將陷入自證困境。

【爭議大綱】

收到無密押電報時,銀行是否應先確認真實性再通知客戶?若先通知,免責聲明是否足以降低責任?

借款人要求銀行「發電報確認接受SBLC」時,銀行拒絕是否構成服務瑕疵?如何拿捏客戶關係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