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特定宗教屠宰規格未符合,是否構成貨物不符與賣方責任
【案例概要】
台灣 ABC 公司出口冷凍禽肉給以色列買方,契約明確要求依特定宗教方式屠宰並符合當地規範。貨到後被官方檢驗認定不符規格。
【案情介紹】
ABC 公司因不熟悉技術而採用不同處理方式並自行取得證明,貨物抵達後被認定不符合契約要求與當地販售規範,買方拒絕收貨。
【案情分析】
品質擔保義務涵蓋契約明示的加工方法、規格標準、特定用途與法規符合性。不熟悉技術或自行取得第三方證明,不能取代契約明文要求。
【爭議大綱】
一、宗教屠宰方式是否屬品質規格
二、不知方法或自行取得證明能否免責
三、拒收後費用風險歸屬
【意見討論】
正方(正確):賣方違約,買方得拒收並請求合理損害。
反方:若買方未提供具體技術指引,賣方責任應減輕。
【參考解答】
賣方未盡品質擔保義務,構成貨物不符。
【相關法規】
CISG Article 35(1)、35(2)(b)、35(3)。
【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