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承諾附加條件是否構成實質變更與契約成立判斷
【案例概要】
台灣 ABC 公司對德國買方報出CIF條件實盤,買方於有效期內回覆接受但加註包裝要求。ABC 公司因行情暴漲而拒絕成交。
【案情介紹】
雙方多次議價後,買方在有效期內回覆接受並要求提供適合海運之袋裝包裝。ABC 公司以主要產地受災、行情上漲為由拒絕成交。
【案情分析】
表面接受但含添加或更改者原則上構成還價;若添加不屬實質變更,則仍可構成承諾,除非要約人不過分遲延反對。包裝要求若僅屬合理履約細節,通常不影響交易核心利益分配。
【爭議大綱】
一、包裝要求是否為實質變更
二、要約人反對時間與方式
三、行情上漲能否作為拒絕履約理由
【意見討論】
正方(正確):契約成立,非實質附加條件未被及時反對。
反方:包裝要求涉及交付方式與品質風險,應視為還價。
【參考解答】
較符合公約體系的結論是契約成立;ABC 公司若拒絕交貨,可能構成違約。
【相關法規】
CISG Article 14(1)、19(1)–(3)。
【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