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脆弱易碎品出口時的投保險種選擇與包裝規範
【案例概要】
某公司出口一批體積細長、易破碎的日光燈,需釐清應投保哪些險種,並了解適當包裝方式,以防運送過程中破損,保障貨物安全與理賠權益。
【案情介紹】
出口廠商預計將一批日光燈銷往海外市場。由於日光燈屬於易碎物品,廠商擔心運送途中因碰撞或受潮造成破損,故諮詢保險業者建議投保險種與包裝要求,以確保權益。
【案情分析】
日光燈為細長玻璃製品,極易受振動或擠壓損壞,建議投保水漬險加「破損破碎附加險」,亦可選擇投保一切險,涵蓋水漬險與各項一般附加險範圍。至於包裝,應採標準木箱並設置內部支撐與緩衝裝置,避免運輸時相互碰撞與破裂。
【爭議大綱】
出口易碎品時,應選擇單項附加險或一切險?包裝若未符合要求是否影響理賠?
【意見討論】
正方:只要有投保附加險,即使包裝不完善也應理賠。
反方:保險條款對「妥善包裝」有明文要求,不合規定將影響賠償。
(正確立場:反方)
【參考解答】
依保險條款,投保人除選擇適當險種外,還應履行妥善包裝義務。若因包裝不良導致損壞,保險公司可據此拒賠。針對易碎物品,如能選擇一切險加破損附加險,並依照專業包裝標準執行,可提高保障完整性。
【相關法規】
《中國外貿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中明定:
"The insur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the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inadequate packing..."
「由於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