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CIF條件下運輸途中貨損的索賠對象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以CIF條件進口床單,貨物抵台後發現部分床單在運輸途中受潮。賣方已按合同提交完整單據並要求付款。
【案情介紹】
CIF交易中,賣方負責安排運輸、支付運費並投保,但風險在裝船時即轉移。ABC公司因貨損考慮拒付貨款或向賣方索賠。
【案情分析】
依《Incoterms 2020》CIF規則,貨物裝船後損失或損壞風險即轉移給買方。若賣方已履行運輸、保險與單據義務,買方仍應付款;貨損應視原因向保險公司或承運人索賠。
【爭議大綱】
CIF條件下貨物受潮是否可拒付貨款?
買方應向賣方、保險人或承運人何者索賠?
【意見討論】
若賣方本身無違約且貨損發生於裝船後,買方不宜以貨損拒付,而應循保險或運送責任途徑求償。
【參考解答】
ABC公司應支付貨款;貨物受潮可依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損害係承運人責任造成,也可向承運人求償。
【相關法規】
《Incoterms 2020》CIF:貨物裝上船後風險移轉給買方,賣方仍負擔運費與約定保險義務。
【大綱】
涉外商務貿易術語
區分CIF下費用承擔與風險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