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拒付通知要完整具體且載明處置,否則喪失拒付權

【案例概要】

遠期信用證經多次修改後,指定銀行寄單索償。開證行以MT734列出多項不符並聲稱拒付,但不符點多與信用證條款對不上、描述不具體,且拒付通知未依規定載明單據處置方式。之後開證行退單又稱收到法院止付令。爭點在於:各不符點是否成立,以及拒付通知是否有效;若拒付無效,開證行是否仍必須承擔付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