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台灣企業欲全球註冊商標,如何選擇逐國申請與集中式國際註冊。
【案例概要】
台灣ABC公司欲將童裝品牌拓展到美國、日本、英國與土耳其,原希望直接使用馬德里體系一次申請多國,但發現台灣並非馬德里體系成員。
【案情介紹】
ABC需在逐國申請,或透過具資格的海外據點作為申請基礎再走集中式國際註冊之間選擇,同時評估分類、近似商標檢索、使用證據與續展管理。
【案情分析】
逐國申請的權利彼此較獨立,但成本與管理較分散;集中式國際註冊管理便利,但可能受基礎申請或註冊的依附風險影響。對台灣公司而言,通常無法直接以台灣作為原屬國提出馬德里國際申請。
【爭議大綱】
【意見討論】
資源有限的台灣企業通常宜先逐國布局核心市場,再視長期營運結構評估是否建立集中式申請資格。
【參考解答】
ABC較務實的做法是先在核心市場逐國申請並完成檢索與分類策略,再分階段擴張;若具備馬德里體系的合格申請基礎,才評估集中指定。
【相關法規】
Madrid Protocol;中華民國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