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排他許可與獨占許可、普通許可的差異。

【案例概要】

ABC取得特定地域之排他許可後,授權人B公司又將同一技術授權給第三人C公司,引發違約爭議。

【案情介紹】

雙方約定ABC在授權期間與地域內享有排他地位,B公司可自行使用技術,但不得再授權第三人。其後B公司仍另行授權C公司進入同一市場。

【案情分析】

獨占許可下授權人自己也不得使用;排他許可則允許授權人自用,但不得再授權第三人;普通許可則可重複授權。B公司在排他許可期間再授權C公司,違反核心契約義務。

【爭議大綱】

  1. 排他許可是否允許授權人自行使用?
  2. 再授權第三人是否構成違約?
  3. ABC可主張哪些救濟?

【意見討論】

契約必須明確寫清授權程度、地域、產品範圍與例外,否則容易把獨占與排他混為一談。

【參考解答】

B公司再授權第三人違反排他許可,ABC可請求停止違約、損害賠償,並依約主張違約金或其他救濟。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民法、專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