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鑑於條款是否只是背景敘述,還是具有法律效果。

【案例概要】

B公司在技術許可契約的鑑於條款中宣稱自己有完整合法權源,之後卻被發現並無權授權,導致ABC遭第三人侵權追訴。

【案情介紹】

ABC因信賴契約前言與鑑於條款中的權利陳述而支付授權費並投入生產,其後真正權利人提起訴訟並要求停止使用。

【案情分析】

鑑於條款可作為交易前提、契約解釋依據,若內容屬重要事實陳述或權利擔保,並非單純裝飾文字。一旦不實,可能構成違約並產生賠償責任。

【爭議大綱】

  1. 鑑於條款能否產生拘束力?
  2. 權利陳述不實時應負何種責任?
  3. 損害範圍是否包括侵權訴訟與停產損失?

【意見討論】

較穩妥的契約設計是把關鍵權利擔保從前言再放入正式保證條款,並搭配賠償與第三人索賠處理機制。

【參考解答】

B公司若無合法權源仍授權,違反權利擔保義務;ABC可依契約與民法請求因侵權訴訟、禁制與停產所生損害。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民法、專利法。